针对你的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国内相关税务规定。企业支付给境外公司的佣金费用,如果该境外公司在国内没有设立经营机构或者代理人,那么支付方(即你们酒店)就有责任代扣代缴相关的所得税。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你也知道,这些外国公司通常在国内没有实体或固定基地,因此很难确定其应税所得额,这就需要我们依据《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12%的费率来扣缴企业所得税。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笔费用在你们酒店的会计处理上是可以作为费用进行税前扣除的。因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前提是,这笔费用必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就是说,这笔费用应当是你们酒店为获得收入而必须支付的。
所以,你们酒店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既要考虑到税务规定,又要考虑到会计处理的规定,确保合规合法。
针对你的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国内相关税务规定。企业支付给境外公司的佣金费用,如果该境外公司在国内没有设立经营机构或者代理人,那么支付方(即你们酒店)就有责任代扣代缴相关的所得税。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你也知道,这些外国公司通常在国内没有实体或固定基地,因此很难确定其应税所得额,这就需要我们依据《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12%的费率来扣缴企业所得税。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笔费用在你们酒店的会计处理上是可以作为费用进行税前扣除的。因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前提是,这笔费用必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就是说,这笔费用应当是你们酒店为获得收入而必须支付的。
所以,你们酒店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既要考虑到税务规定,又要考虑到会计处理的规定,确保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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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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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老师
2024年08月22日
对于小规模出口不开进销项发票的问题,需要特别注意税务规定和风险管理。在处理这一问题时,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量:
1. 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可依照规定享受免税政策,但必须按照正确流程申报。
2. 风险管理:存在“有销无进”情形,即只开具销售发票而不取得进货发票,这可能引发税务风险,并可能成为税务部门稽查的重点对象。
3. 合规操作:即使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政策,也必须遵守税务规定,合理合法地进行税务申报和发票管理。
4. 财税政策:关注国家有关小规模纳税人的财税政策,确保在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时及时做出正确应对。
5. 会计处理:作为会计,应确保企业遵循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包括对出口商品的记账与报表反映。
6. 纳税申报:即便享有免税政策,也需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增值税免税申报,提供必要的支持文件。
综上所述,在考虑小规模出口不开进销项发票的问题时,务必谨慎行事,避免可能引发的税务风险。同时,保持对相关税务规定的持续关注,并采取合规的操作策略,以确保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不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