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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现在是1月工资表到2月20号才能出来并发放,3月进...

老师,我们公司现在是1月工资表到2月20号才能出来并发放,3月进行申报的,但是12月份的工资表要等到隔年1月20号才能出来,那个时候早就报完第四季度的所有税种并结账,那么12月的工资只能在隔年1月补计提,但是这就涉及当年费用未在当年入账,这该怎么办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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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会计原则,费用应该在发生的年度内确认。因此,如果你在12月份的工资在次年1月才计提,那么这就违反了会计原则。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在12月份的会计期末,预估12月份的工资费用,然后在1月份实际发放工资时,再进行调整。这样,12月份的工资费用就可以在当年确认,而不会延迟到次年。 具体操作如下: 1. 在12月份的会计期末,根据预估的工资总额,做以下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管理费用(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科目)。 2. 在次年1月,根据实际的工资总额,调整上述会计分录。如果实际工资总额大于预估的工资总额,那么需要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和管理费用,减少应交税费;如果实际工资总额小于预估的工资总额,那么需要减少应付职工薪酬和管理费用,增加应交税费。 3. 在次年1月,当实际发放工资时,做以下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 通过以上操作,就可以确保12月份的工资费用在当年确认,而不会延迟到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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