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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有个员工离职了,但是没有及时在社保系统里做减员,次...

老师,公司有个员工离职了,但是没有及时在社保系统里做减员,次月还是缴纳了该员工的社保,这样的话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呢,因为实际扣钱了,但是工资表里已经没有这个员工了,导致工资表里社保金额和实际扣款金额不一致,该如何处理和做相应分录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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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离职后,若公司忘记及时在社保系统里做减员操作,而在次月仍然为该员工缴纳了社保,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 首先,需要在离职次月及时给员工做停保减员。 2. 如果还未申报缴费,可以在税务网站上自行作废已产生的社保缴费账目。具体操作是登录“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模块 “特色业务”-“社保业务”-社保账目处理-“单位社保账目作废”。 3. 如果已经缴纳了社保费用,且公司决定承担这笔费用,那么可以将这笔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具体的会计分录可以是: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4. 如果公司决定从员工那里收回这笔费用,可以先将这笔费用记入其他应收款,具体的会计分录可以是: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当收回这笔费用时,再做一笔分录:借:现金,贷:其他应收款。 以上是根据一般情况给出的建议,具体操作还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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