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收入197万全额补报季度销售额,在个税申报表中“经营所得”项依0.5%-1%税率区间计算应纳税额(建议取中间值),同步更正此前错误申报的7800元数据。需携带完税凭证、收支凭证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完成修正申报。
按实际收入197万全额补报季度销售额,在个税申报表中“经营所得”项依0.5%-1%税率区间计算应纳税额(建议取中间值),同步更正此前错误申报的7800元数据。需携带完税凭证、收支凭证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完成修正申报。
希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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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文老师
10月27日
若发放的是现金福利,需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实物福利通常不征个税。私户收款应计入公司收入做账,规范税务处理避免风险。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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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师
10月21日
不客气!有其他财税问题随时问我,祝你工作顺利~ 😊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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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师
10月21日
不是。经营所得与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分开核算,不会合并汇算。两者适用不同税率和扣除规则,需分别申报。
木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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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10月17日
小规模纳税人,成本当月入账,收入未开票、第五个月才开票,账务和申报处理如下:
### 一、账务处理
- 成本:当月确认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无问题。
- 收入:应在实际发生时(即提供服务/交付货物)确认收入,即使未开票也应按权责发生制记账。
✅ 正确分录:
```text
借:应收账款 / 预收账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
```
> 即使未开票,收入也应在发生当月确认,不能延迟到开票时才记。
### 二、增值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按“开具发票时间”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当天,不论是否开票。
👉 所以:
- 收入应在发生当月申报,哪怕没开票;
- 第五个月开票只是补开发票,不影响收入归属期。
⚠️ 若你把收入延后到开票月份才申报,会导致:
- 前四个月收入漏报;
- 税负不实,存在税务风险。
### 三、正确操作建议
1. 在收入发生当月(即成本发生当月),确认收入并申报增值税;
2. 第五个月开票时,仅做“补开”处理,无需再重复确认收入;
3. 在增值税申报表(小规模)中,填写“本期应税销售额”,包括已开票和未开票部分。
> 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填总金额。
---
✅ 总结:
- 收入必须在发生当月确认,不得因未开票而延迟;
- 开票只是形式,申报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
- 如已晚申报,需及时更正申报或作纳税调整。
木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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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10月17日
申请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广东)的步骤如下:
### 一、登录平台
进入 “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
### 二、选择业务
登录后,找到【单位办事】→【个人社保补贴】→【申领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 三、提交材料(常见)
1. 符合条件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3. 社保缴费证明(系统可自动获取);
4. 员工个人情况说明(如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认定材料);
5.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 注:具体材料以当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求为准。
### 四、申报时间
首次申请必须在 2025年12月31日前 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五、审核与发放
-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街道或区级人社部门复核;
- 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拨付至单位对公账户。
### 温馨提示
- 补贴对象通常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
- 补贴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如每月300-800元不等);
- 可咨询所在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资格。
✅ 建议:立即下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业务办事指南》查看详细流程和条件。
木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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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10月17日
不是稳岗补贴,这是个人社会保险补贴,与稳岗补贴不同。
✅ 个人社保补贴:
是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如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缴纳社保给予的补贴,由单位代为申请,补贴资金发放给单位,用于抵扣企业缴纳的社保费用。
✅ 稳岗补贴:
是政府对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奖励,通常按企业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计算,需满足一定条件(如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平均)。
👉 如何申请个人社保补贴?
1. 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2. 进入“个人社保补贴”模块;
3. 按照指南提交材料(如员工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
4. 首次申请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受理。
📌 建议下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业务办事指南》查看具体条件和流程。
木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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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10月17日
你提供的表格是利润表的简表,从数据上看:
1. 成本列示不合理:成本为“含料、工、费、增值税”,但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应计入成本。应剔除增值税部分,否则成本虚高。
2. 利润总额计算错误:
- 2季度:收入100万 - 成本80万 = 20万,但你写的是19.95万,差500元(可能是税费扣除问题);
- 3季度:80万 - 73万 = 7万,但你写6.96万,差40元;
- 累计利润25.9125万,但实际应为(100-80)+(80-73)= 17万,你算成了25.9125万,明显有误。
3. 企业所得税计算不匹配:
- 2季度:19.95万 × 25% ≈ 4.9875万,你写9975,仅约5%,税率不符;
- 3季度:6.96万 × 25% ≈ 1.74万,你写3480,也严重偏低;
- 累计税额1.295万,对应利润25.9125万,税负率仅5%,不符合一般企业所得税25%标准。
👉 结论:
- 成本中不应含增值税;
- 利润总额计算错误;
- 企业所得税税率可能误用(如按5%),或未考虑预缴/汇算差异;
- 建议重新核算,确保:
`利润总额 = 收入 - 成本(不含税) - 税金及附加`
`所得税 = 利润总额 × 25%(或适用税率)`
请检查原始数据来源并修正。
木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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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10月15日
若已直接计入劳务费且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渡,后续需调整分录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并补扣个税申报;同时汇算清缴时需同步修正该科目数据以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