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文老师
回复
希**师
10月05日
你遇到的“其他收益”栏是灰色不可填,说明系统自动带入了数据,或该栏次由其他表单联动生成,不能手动填写。
---
### ✅ 为什么灰掉?常见原因:
1. 系统自动计算:
系统已从增值税申报表中读取减免额(10,450.69),并自动填入“其他收益”栏,但你未正确填报增值税优惠信息,导致系统无法识别。
2. 需先在附表中填写:
“其他收益”栏可能由《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或《A107010》等附表联动生成,必须先填附表才能显示可填。
3. 小规模纳税人专项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的增值税减免,系统默认应通过“减税收入”方式处理,若未在主表或附表中体现,会导致主表“其他收益”灰掉。
---
### 🚨 正确解决方法(分步骤):
#### ✅ 第一步:检查增值税申报是否完成且正确
- 确保你已在增值税申报表中:
- 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额”10,450.69;
- 已提交并生成申报结果;
- 系统能正常读取减免数据。
> ❌ 若未提交或未确认减免,系统无法获取数据,导致“其他收益”灰掉。
#### ✅ 第二步:进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 查看附表
- 打开【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 在“其他收益”行(通常第17行):
- 填入:10,450.69;
- 选择“会计核算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 保存后,主表“其他收益”栏会自动更新。
> 💡 如果附表不显示,可能是你使用的是“B类申报表”或“简易申报”,需切换到“查账征收”模式。
#### ✅ 第三步:如果仍无法填写
- 尝试点击【重置】或【刷新】按钮;
- 或退出重新登录,再进入申报表;
- 若为“核定征收”或“小型微利企业简易申报”,系统可能不允许手动填,需联系税务局确认。
---
### 📌 特殊情况(小企业/合作社):
- 小企业准则无“其他收益”科目,但税局要求必须体现;
- 可在附表中填“营业外收入”作为替代,勾选“属于税收优惠收入”;
- 有些地区允许在“营业外收入”栏直接填,但需确保金额一致。
---
### ✅ 最终建议:
> 1. 先确认增值税申报已完成,减免额已生效;
> 2. 进入【A105000】附表,在“其他收益”行填入10,450.69;
> 3. 主表“其他收益”栏将自动更新,不再灰掉;
> 4. 提交即可通过。
---
### 🔚 总结:
> 🟩 “其他收益”灰掉 ≠ 不能填,而是需要先在附表中填写或系统自动带出。
> 🟩 必须在【A105000】或其他相关附表中填入10,450.69,才能让主表解锁。
> 🟩 小企业可用“营业外收入”代替,但必须在附表中体现。
如有权限问题,建议拨打当地税务局咨询电话(如12366)或前往大厅办理。
希文老师
回复
希**师
10月05日
你说得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确实没有“其他收益”科目,这是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合作社或小微企业常遇到的问题。
---
### ✅ 正确处理方式(针对小企业准则):
虽然没有“其他收益”,但税局系统仍要求你将增值税减免金额填入 “加:其他收益”栏,否则申报失败。
#### 📌 解决方案:
1. 在财务报表中,用“营业外收入”替代“其他收益”
- 将10,450.69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 账务处理如下: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10,450.69
贷:营业外收入 10,450.69
```
2. 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填入“加:其他收益”栏
- 即使你账上记的是“营业外收入”,也必须填到“其他收益”栏;
- 系统校验的是该栏次金额是否≥增值税减免额,不是看你实际科目名称。
> 💡 税局系统不区分会计准则,只要求“税收优惠收益”在“其他收益”栏体现,所以填进去即可通过。
---
### 🔍 为什么不能只填“营业外收入”?
- 因为系统校验逻辑是:
> “增值税减免合计数” ≤ “加:其他收益”栏金额
如果“其他收益”为0,即使你填了“营业外收入”,也会提示错误。
---
### ✅ 总结(关键点):
| 问题 | 解决方法 |
|------|----------|
| 小企业准则无“其他收益” | 用“营业外收入”代替,做账务处理 |
| 系统要求填“其他收益”栏 | 必须填入“加:其他收益”栏,金额10,450.69 |
| 申报失败 | 修改后重新提交即可 |
---
### 📌 操作步骤:
1. 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 主表 → “加:其他收益”栏填入 10,450.69;
2. 同时确保财务报表中“营业外收入”包含该金额;
3. 提交申报。
> ✔️ 这样既符合会计核算,又满足税务系统要求,可顺利通过申报。
希文老师
回复
希**师
10月05日
你申报失败的原因是:
增值税减免合计10,450.69元 > “其他收益”栏金额0元,系统提示不一致。
---
### ✅ 解决方法(关键一步):
你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将 10,450.69 元填入“加:其他收益”栏(不是营业外收入,而是“其他收益”)。
> ⚠️ 系统校验的是“其他收益”栏,不是“营业外收入”!很多纳税人填错位置导致失败。
---
### 📌 正确操作路径:
1. 进入【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申报表;
2. 找到 “营业收入”下方的“加:其他收益” 栏(通常在A100000主表第7行);
3. 填入 10,450.69;
4. 保存并提交。
---
### 💡 为什么填“其他收益”?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的增值税减免应计入“其他收益”;
- 财务会计上也要求确认为“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但税局系统优先匹配“其他收益”栏;
- 若填在“营业外收入”,系统仍会提示错误。
---
### ✅ 补充建议:
- 如果你已做账务处理,科目为“营业外收入”,可在财务报表中调整为“其他收益”或说明;
- 或者在“其他收益”栏填入后,系统自动通过。
---
### 🔚 总结:
> ✅ 必须在“其他收益”栏填入10,450.69元,才能通过申报。
> ❌ 不要只填“营业外收入”或忽略此栏。
> ✔️ 修改后即可成功申报。
希文老师
回复
希**师
10月05日
是的,把10,450.69元计入财务报表的“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可以有效避免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
### ✅ 为什么这样做能规避风险?
1. 会计与税务一致:你既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了这笔收益,又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填入,系统就不会提示“收入不匹配”;
2. 符合税法规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的公告》(如2023年第1号),增值税减免额应作为“其他收益”核算;
3. 避免稽查风险:如果账上没体现但税局系统显示有收入,容易被认定为“未如实申报”。
---
### 📌 正确操作步骤:
1. 做账务处理: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0,450.69
贷:营业外收入 / 其他收益 10,450.69
```
2. 更新财务报表:
- 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增加10,450.69;
- 本期利润相应增加。
3.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填入该金额:
- “营业外收入”栏填10,450.69;
- 若填在“其他收益”,也需在对应栏次填写。
---
### ✅ 注意事项:
- 如果你之前已经提交过报表且无法修改,可在下期补记,并附说明;
- 小规模纳税人可简化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可;
- 汇算清缴时,系统会自动识别为“不征税收入”或“税收优惠”,无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 ✅ 总结:
> ✔️ 是的,将10,450.69计入财务报表的“营业外收入”后,会计与税务一致,能彻底避免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
> ✔️ 不仅合规,还体现了企业规范核算水平。
木棉老师
回复
希**师
09月23日
感谢您的反馈!现已优化响应机制:付费用户享优先通道,提问后平均响应时间缩短至90秒内;回答支持连续追问无需等待,历史对话自动串联。建议更新至最新版客户端体验升级服务。
木棉老师
回复
希**师
09月23日
理解您的急切需求!目前系统采用分时段响应机制保障公平性,您可尝试精简问题描述(如直接说明业务类型+具体卡点),我们将优先处理关键信息明确的问题,通常可在3分钟内给予针对性指引。
木棉老师
回复
希**师
09月23日
电子税务局操作速度受网络环境和系统负载影响属正常现象,建议优先选择非高峰时段访问;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手机号等验证信息可加快流程;若遇卡顿可切换浏览器或清除缓存重试。
希文老师
回复
希**师
10月05日
没事,完全正常。
你填入“营业外收入”的10,450.69元是增值税减免形成的收益,属于税法要求的申报调整项,不是会计利润的错误。
### ✅ 为什么可以不一致?
- 会计报表:按实际经营成果反映利润(如未确认这笔收益);
- 税务申报表:根据税法规定,需将增值税减免额作为“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申报,避免系统提示不一致。
> ⚠️ 这种差异属于“纳税调整事项”,在汇算清缴时会通过“纳税调整增加额”或“不征税收入”自动处理,不会影响最终应纳税所得额。
---
### ✅ 正确做法:
1. 财务报表中,若未计入“其他收益”,可在“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中补记(建议做账务处理);
2.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填入该金额;
3. 汇算清缴时,系统自动识别为“不征税收入”或“税收优惠”,无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 📌 结论:
> ✔️ 财务报表与申报表暂时不一致是允许的,只要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逻辑一致即可。
> ✔️ 填了营业外收入不会导致多缴税,反而避免系统报错和后续风险。
木棉老师
回复
希**师
09月23日
基本合规运营包括:定期向总公司报送原始凭证、设置简易账簿(现金/银行日记账);按当地规定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等税款;遵循总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和核算流程;完成工商年报及社保登记义务。
木棉老师
回复
希**师
09月23日
若仅为外地员工缴纳社保,可考虑注册分公司;无实际业务但有人员的“空壳”分公司法律允许存在,但需完成工商登记并按期申报纳税零申报。该模式可行,但需维持基本合规运营。
希文老师
回复
希**师
10月05日
没事,这是正常现象,不会影响财务报表真实性。
你填入“营业外收入”的10,450.69元,是增值税减免形成的收益,属于税法上的“应税所得调整项”,并不是实际收到的现金收入。
### ✅ 为什么可以填?
- 会计准则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享受的增值税减免应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小企业可简化处理),体现“收益”。
- 税务申报需要:企业所得税系统要求将这部分“税收优惠收益”如实申报,否则会提示不一致。
### ❌ 但财务报表利润与申报表是否一致?
- 不一定一致,因为:
- 财务报表按会计制度核算;
- 税务申报表按税法规定调整;
- 这种差异属于“纳税调整事项”,在汇算清缴时会通过“纳税调整”栏处理。
---
### ✅ 正确做法:
1. 在财务报表中,将减免金额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 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填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3. 汇算清缴时,系统自动识别为“不征税收入”或“减免税额”,无需调增应税所得。
---
### 📌 总结:
> ✔️ 填了营业外收入后,虽暂时与账面利润有差异,但完全合规、不影响真实性,且能避免系统报错。
> ✔️ 只要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一致,就无问题。
希文老师
回复
希**师
10月05日
你提供的增值税申报表显示:
- 本期免税额(第19栏):1,569.50 元
-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第20栏):1,569.50 元
- 本年累计免税额:10,450.69 元
这说明你已经享受了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系统已自动计算并填入减免金额。
---
### ✅ 是否还需要填?
不需要再手动填写减免金额。
这个“减免”已经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正确体现,系统会自动带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作为“增值税减免收益”。
---
### ❓为什么企业所得税提示“营业外收入为0”?
因为虽然你享受了增值税减免,但你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没有将这部分“减免收益”填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栏。
---
### ✅ 正确处理方式:
1. 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或B类)中:
- 找到“营业外收入”栏
- 填入 10,450.69 元(本年累计免税额)
- 或者填入“其他收益”栏(若会计核算计入该科目)
2. 如果你使用的是电子税务局系统,系统会自动提示你核对这笔金额,填完后提示就会消失。
---
### 📌 总结:
| 项目 | 是否需要填 | 如何操作 |
|------|------------|----------|
| 增值税申报表中的减免 | 已填,无需修改 | ✅ 已完成 |
|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 需要填 | 将 10,450.69 填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
> 💡 提示:这笔钱是“税收优惠形成的收益”,虽不实际收到现金,但会计上需确认收入,否则会导致税务系统校验失败。
如你不确定填哪个栏,可填“营业外收入”栏即可。
希文老师
回复
希**师
10月05日
你看到的 10450.69 是系统自动计算的增值税减免额,不是政府补助,而是你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的 增值税减征优惠 的合计金额。
具体来源是:
- 一季度收入 296,039.6 元,按 1% 征收率计税,应纳税额为 2,960.396 元;
- 二季度收入 52,316.83 元,应纳税额为 523.1683 元;
- 合计应缴税额约 3,483.57 元。
但根据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 减按 1% 征收(实际是“免征”或“减半”),且季度销售额未超 30 万时可能免征。若你的销售额超过 30 万,系统会自动计算减免额。
但你提到“没有填减免金额”,说明你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未手动填写减免,但系统仍自动识别了你享受的优惠,导致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生成了这个金额。
### 关键点:
✅ 10450.69 不是政府补助,也不是营业外收入,它属于 增值税减免形成的收益,在会计上通常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 是否需要填入?
👉 必须填!否则系统提示不一致。
你需要将这 10450.69 填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 “营业外收入”栏 或 “其他收益”栏(视会计处理而定)。
### 建议操作:
1. 检查你是否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确认了“减征、免税”项目;
2. 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将该金额填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3. 若确实无政府补助,可在备注中说明为“增值税减免收益”。
📌 总结:10450.69 是你享受的增值税减免总额,需如实填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栏,否则系统会提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