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给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般情况下,企业股权转让涉及的印花税不能直接从企业电子税务局代交。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股权转让合同)由立据人贴花,即谁签订合同谁缴纳印花税,且印花税实行的是“三自”纳税办法(自行计税、自行购买、自行贴花),没有规定代扣代缴义务人。所以从规定上来说,被转让股权的企业不是法定扣缴义务人,不能直接在企业电子税务局代交股东转让股权的印花税。
不过,如果被转让股权的企业是股权转移书据的持有人,当事股东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处理相关事宜,但这也不是常规意义上的代交。具体的操作和要求可能因地区税务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我来给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般情况下,企业股权转让涉及的印花税不能直接从企业电子税务局代交。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股权转让合同)由立据人贴花,即谁签订合同谁缴纳印花税,且印花税实行的是“三自”纳税办法(自行计税、自行购买、自行贴花),没有规定代扣代缴义务人。所以从规定上来说,被转让股权的企业不是法定扣缴义务人,不能直接在企业电子税务局代交股东转让股权的印花税。
不过,如果被转让股权的企业是股权转移书据的持有人,当事股东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处理相关事宜,但这也不是常规意义上的代交。具体的操作和要求可能因地区税务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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