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老会计,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会这样解答:
员工去年工作一年后离职,今年 5 月又重新回来上班,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受雇日期应填今年重新入职的时间。
当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时,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的人员信息需要按照再次入职的情况进行更新。具体操作是将“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改为再次入职的时间,同时删除之前填写的离职时间。若该人员之前已改为非正常状态,再次入职后需要改成正常状态。
作为一名老会计,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会这样解答:
员工去年工作一年后离职,今年 5 月又重新回来上班,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受雇日期应填今年重新入职的时间。
当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时,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的人员信息需要按照再次入职的情况进行更新。具体操作是将“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改为再次入职的时间,同时删除之前填写的离职时间。若该人员之前已改为非正常状态,再次入职后需要改成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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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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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07月01日
哎,学员,你先别急,听老师慢慢给你解释。
首先,你得明白,3月份你做的那笔分录是错的,错在哪儿呢?错在把去年的奖金计到今年3月的管理费用里了。管理费用是核算当期的费用,去年的费用怎么能记到今年呢?这就好比你把去年的账记到今年本子里了,那肯定是不对的。
所以啊,第一步,咱得把这笔错误的分录冲回,就是做借管理费用工资-10万,贷应付职工薪酬-10万。这一步做完后,今年的管理费用工资就恢复了原样,好像这笔错误的分录从来没发生过一样。但别忘了,去年的奖金还没处理呢。
这时候,就得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来补提去年的奖金费用。因为去年的损益已经结算了,不能再直接改去年的管理费用了,得通过这个科目来过渡一下。然后啊,再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到“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里,这样去年的财务报表就调整好了。
至于你说的24年已经计提了,那可能是你后来又做了一笔正确的计提分录,但那和3月份这笔错误的分录是两码事。3月份这笔得按照前期差错更正来处理,不能和后面的正确计提混为一谈。
会计这行啊,讲究的就是严谨和准确。每一步都得符合会计准则,不能图省事就乱来。你之前那笔错误的分录虽然冲回了,但只是恢复了今年的管理费用,去年的问题还没解决呢。所以啊,还得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处理去年的奖金问题。
学员啊,会计这行得细心,也得有耐心。遇到问题多想想,多问问,别自己瞎琢磨。有不懂的就来问老师,老师给你把把关,咱们一起把会计做好。
金田老师
回复
木森老师
07月01日
哎,学员啊,你这思路有点小问题,咱得好好捋捋。
首先啊,3月份你做的那笔分录,借管理费用工资10万,贷应付职工薪酬10万,这本身就是错的。因为这笔奖金是去年的,去年的奖金怎么能记到今年3月的管理费用里呢?管理费用是核算当期的费用,去年的费用得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处理,这是会计准则规定的,不能乱来。
然后啊,你后面又做了借应付职工薪酬10万,贷银行10万,这步倒是没错,就是支付了这笔奖金。但前面的计提错了,所以得改。
你提到的更正分录,借管理费用工资-10万,贷应付职工薪酬-10万,这其实是把原来的错误分录冲回了,但这还不够。因为原来的管理费用是记在今年3月的,你冲回后,今年的管理费用是减少了10万,但去年的奖金还没处理呢。
所以啊,你得补提去年的奖金费用,就得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来处理。因为去年的损益已经结算了,不能再直接改去年的管理费用了,得通过这个科目来过渡一下。
然后啊,再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到“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里,这样去年的财务报表就调整好了。
至于你说的24年已经计提了,那可能是你后来又做了一笔正确的计提分录,但那和3月份这笔错误的分录是两码事。3月份这笔得按照前期差错更正来处理,不能和后面的正确计提混为一谈。
会计这行啊,就得严谨点,每一步都得符合会计准则,不能图省事就乱来。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得多想想,多问问,别自己瞎琢磨。有不懂的就来问老师,老师给你把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