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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公司成本票不够,暂估数量100,单价200,暂估总金额,结转...

比如,公司成本票不够,暂估数量100,单价200,暂估总金额,结转这个数量和单价,20000,后面回票,回的票数量是200,单价是100,这样可以吗?为什么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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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啊,这种情况在会计处理上是不太合适的,我来给你详细讲讲为啥。 首先呢,暂估的时候你按照数量100、单价200来暂估总金额20000,这本身没问题,暂估就是为了在发票没到但业务实际发生的情况下,先做个账务处理,让成本费用能及时入账,符合会计的配比原则嘛。 但后面回票的时候,数量变成200、单价变成100,这就有点麻烦了。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说,暂估的金额和实际回票的金额差异较大,而且这种差异不是那种合理的、正常的误差范围了。 一方面,这样操作会导致前期暂估的账务处理和后期实际发票到账时的账务处理无法很好地衔接。原本暂估是为了准确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现在回票的金额和暂估的差异这么大,就会影响到当期的成本核算准确性。比如你暂估的时候已经按20000计入了成本,后面回票要是直接按20000(200×100)来冲销暂估,那表面上看金额是平了,但实际上业务的真实情况被扭曲了。 另一方面,税务上也有风险。税务机关要是查账,看到这种暂估和实际回票差异这么大的情况,可能会怀疑你企业是不是在故意调节成本,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本来暂估是正常的会计处理手段,结果因为回票和暂估不一致且差异大,就容易引发税务问题。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如果回票的数量和单价跟暂估的有差异,要分析差异的原因。如果是合理的原因,比如市场价格上涨下跌、计量误差等,那可以调整暂估的成本,把差异部分计入相应的期间,比如在回票当期调整成本,而不是简单地按照错误的回票金额直接冲销暂估。要是差异不合理,那就得进一步核实业务的真实性,看看是不是哪里出了错,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把账做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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