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具体的步骤:
1. 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7号),购买方在发现发票错误后,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 在填写《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 等待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 销售方在收到购买方提交的《信息表》后,根据其内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 企业需要将此红字发票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3. 调账处理
- 对上个月已经入账的销项票进行反向登记,调整贷方和借方的科目。
- 同时,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调整。
- 具体分录如下(假设金额为A元):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A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A
```
这个分录表示将之前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并冲减相应的存货或费用科目。
4. 重新入账正确的发票
- 在取得销售方开具的正确蓝字发票后,按照正常流程重新进行账务处理。
- 新的分录应反映正确的采购成本或费用,并再次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5. 保存相关文件
- 确保所有相关的《信息表》、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都妥善保存,以备日后审计或检查使用。
总的来说,通过以上步骤,你可以确保在发现发票错误后,能够正确地进行红冲处理,并重新入账正确的发票。这一过程虽然涉及多个步骤,但遵循相关规定可以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以下是具体的步骤:
1. 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7号),购买方在发现发票错误后,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 在填写《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 等待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 销售方在收到购买方提交的《信息表》后,根据其内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 企业需要将此红字发票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3. 调账处理
- 对上个月已经入账的销项票进行反向登记,调整贷方和借方的科目。
- 同时,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调整。
- 具体分录如下(假设金额为A元):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A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A
```
这个分录表示将之前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并冲减相应的存货或费用科目。
4. 重新入账正确的发票
- 在取得销售方开具的正确蓝字发票后,按照正常流程重新进行账务处理。
- 新的分录应反映正确的采购成本或费用,并再次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5. 保存相关文件
- 确保所有相关的《信息表》、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都妥善保存,以备日后审计或检查使用。
总的来说,通过以上步骤,你可以确保在发现发票错误后,能够正确地进行红冲处理,并重新入账正确的发票。这一过程虽然涉及多个步骤,但遵循相关规定可以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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