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A公司转入B学校的款项处理方式,我们需要明确这笔款项的性质。如果这是一笔投资行为,那么A公司将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是合理的。而B学校将这笔钱计入其他应付款也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表明B学校承认有还款的义务。
然而,你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即23年末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额期末余额不等于B学校的其他应付款余额,这确实可能表明两边的会计处理存在问题。正常情况下,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与B学校的其他应付款保持平衡,除非存在一些特殊的会计调整或者交易。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双方公司进行详细的账目核对,查明不一致的原因。可能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记账错误、未记录的交易、或者是对某些交易的分类不同等。通过仔细的审查和沟通,应该能够找到并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关于A公司转入B学校的款项处理方式,我们需要明确这笔款项的性质。如果这是一笔投资行为,那么A公司将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是合理的。而B学校将这笔钱计入其他应付款也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表明B学校承认有还款的义务。
然而,你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即23年末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额期末余额不等于B学校的其他应付款余额,这确实可能表明两边的会计处理存在问题。正常情况下,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与B学校的其他应付款保持平衡,除非存在一些特殊的会计调整或者交易。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双方公司进行详细的账目核对,查明不一致的原因。可能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记账错误、未记录的交易、或者是对某些交易的分类不同等。通过仔细的审查和沟通,应该能够找到并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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