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260,000÷(1+3%)×3%≈7,572.83元。
附加税(假设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7,572.83×(7%+3%+2%)≈908.74元。
若为一般纳税人且发票为普票,按征收率3%,增值税=260,000÷(1+3%)×3%≈7,572.83元,附加税计算同上。
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260,000÷(1+3%)×3%≈7,572.83元。
附加税(假设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7,572.83×(7%+3%+2%)≈908.74元。
若为一般纳税人且发票为普票,按征收率3%,增值税=260,000÷(1+3%)×3%≈7,572.83元,附加税计算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