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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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10月09日
可以。
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在线咨询”或“人工服务”渠道说明情况:
📌 说明要点如下(简洁清晰):
> “我单位为小规模商贸企业,正在办理注销清算。系统提示‘个人所得税未申报监控’,但已确认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完成2025年9月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且申报记录可查。现申请税务机关协助核实数据同步问题,解除该监控状态。”
✅ 建议:
- 提供申报截图(如申报记录、操作时间等);
- 明确纳税人识别号和企业名称;
- 说明已申报但系统未更新的情况。
💡 税务机关通常会核实后,若确认已申报,会手动解除监控或同步数据。
⚠️ 注意:部分系统存在延迟,建议优先联系主管税务所或拨打12366人工服务,效率更高。
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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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10月09日
明白了,您强调的是:印花税12.73元是从货币资金中支付的,即该款项已从企业账户实际支出。
但在此情况下,仍需注意:
✅ 在清算申报表中,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是两个概念:
- “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中的“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填1,540.36元(这是清算截止日账上余额,不含税费支出);
- 印花税12.73元属于“清算期间发生的税费”,应填入主表“清算税金及附加”栏;
- 该笔税款虽从现金中支付,但在清算报表中 不从货币资金中扣除,而是作为支出列示。
📌 关键点:
> 账面价值反映的是资产原值,不是可支配现金。即使税款已用现金支付,也应在“清算税金及附加”中单独列支,而非减少货币资金金额。
💡 类比:
就像企业用银行存款缴税,会计上做“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但清算时,银行存款仍按账面余额填列,税费另列。
✅ 正确操作:
- 货币资金:1,540.36 元(如实填写)
- 清算税金及附加:12.73 元(计入第4行)
无需调整货币资金金额。
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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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10月09日
不需要。
货币资金的账面价值1,540.36元是企业清算时实际持有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总额,属于资产类科目余额,应如实填列,不扣除印花税。
✅ 印花税12.73元是已缴纳的税费,应计入“清算税金及附加”(在主表第4行),而不是从货币资金中减除。
🔹 正确做法:
- “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中,“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填写 1,540.36元;
- “清算税金及附加”栏填写 12.73元;
- 两者互不影响。
📌 简单说:
> 资产是“有多少”,税是“花了多少”,不能混淆。
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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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10月09日
根据您提供的截图和问题,以下是核心解答:
1. 个人所得税未申报监控:
即使您已申报个税,系统仍提示“未申报”,可能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与企业端数据未同步。建议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确认是否已成功申报,并确保纳税人识别号、姓名等信息一致。若已申报但系统仍提示,可联系税务机关进行数据核对。
2. 9月30日缴纳的12.73元印花税是否填入“清算税金及附加”:
✅ 需要填入。该印花税属于清算期间发生的税费,应计入“清算税金及附加”(行次4),金额填写12.73元。不填可能导致清算所得计算错误或后续稽查风险。
3. 其他项目为0是否可提交:
若企业无资产处置、负债清偿、费用支出等事项,所有项目为0是合理的,可按实际填报并提交。系统显示应补(退)税额为0也正常,说明无应纳税所得。
📌 操作建议:
- 在“清算税金及附加”栏填入12.73元;
- 其他项目保持0;
- 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清算申报。
如有疑问,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