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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赛事、邀请裁判员过来的交通补助、没有发票、在哪里可以看有...

举办赛事、邀请裁判员过来的交通补助、没有发票、在哪里可以看有关的规定、是限额报销还是实销还是固定补贴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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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赛事邀请裁判员的交通补助、没有发票的情况以及相关规定,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1. 交通补助的规定:在举办赛事时,裁判员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补助)通常被视为赛事成本的一部分。这些费用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报销或补贴。如果裁判员提供了相应的发票,那么可以直接根据发票金额进行报销。如果没有发票,则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没有发票的处理:如果裁判员无法提供发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之一来处理: - 造补助表并代扣个税:可以制作一个详细的补助表,列出每位裁判员的姓名、交通方式、费用明细等信息,并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给裁判员。 - 联系组织开具发票:如果裁判员是通过某个组织(如篮球协会等)派遣的,可以尝试与该组织联系,看是否能够开具统一的发票。 - 内部凭证记录: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确实无法获取外部发票,可以在企业内部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费用明细、支付凭证等,以备后续审计或税务检查时使用。 3. 限额报销、实销还是固定补贴: - 限额报销:这通常指的是公司设定的一个最高报销额度,超出部分不予报销。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裁判员的交通费用是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来确定的,因此不太可能适用限额报销的方式。 - 实销:即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这是最常见的处理方式。裁判员提供相关凭证(如车票、机票等),公司根据凭证金额进行报销。 - 固定补贴:这通常适用于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固定金额的交通补贴,而不是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来确定。但在裁判员的情况下,由于他们是外部人员而非公司员工,因此固定补贴的方式可能不太适用。 综上所述,对于举办赛事邀请裁判员的交通补助,建议优先采用实销的方式,即根据裁判员提供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进行报销。如果无法获取发票,可以考虑造补助表并代扣个税的方式处理。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税法规定,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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