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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交税?

个体工商户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交税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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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牛账学员您好! 您是一般人还是小规模?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均依3%的征收率减按2%纳税,也可以放弃减税,依3%征收率纳税。放弃减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是何时购入的固定资产均未抵扣过进项,所以销售时都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方式)。 一般纳税人企业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要分两种情况来处理: 第一种情况:销售小汽车、摩托车、游艇。 销售2013-08-01之前购进的上述固定资产,依3%的征收率减按2%纳税,也可以放弃减税,依3%征收率纳税。放弃减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购进方就可以抵扣进项。 销售2013-08-01之后购进的上述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计征增值税。即一般纳税人按17%征收。 因为在2013-08-01月以前购进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当时按政策未能抵扣进项,所以销售时可以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而此日期以后购入的均已抵扣进项税额,所以销售时也应正常计征增值税销项。 第二种情况:销售除上述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之外的固定资产。下称“其他固定资产”。 销售2009-01-01之前购进的其他固定资产,依3%征收率减按2%纳税,也可以放弃减税,依3%征收率纳税。放弃减税可以开具专票抵扣的规定同上。 销售2009-01-01之后购进的其他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纳税。适用税率使用说明同上。 同理,因为2009-01-01月以前购进的其他固定资产未能抵扣过进项,所以销售时可以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而此日期以后购入的均已抵扣进项税额,所以销售时也应正常计征增值税销项。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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