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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  )。①监管谈话②责令进行业务学习③没收违法所得④责令公开说明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1183 时间: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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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特级讲师

【单项选择题】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  )。①监管谈话②责令进行业务学习③没收违法所得④责令公开说明

A、③④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③

【答案】B

【解析】《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本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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