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证券(股票类)发行与承销中,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人信息披露资料中与其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①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至3年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②情节严重的,对证券服务机构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③取消业务资格。④责令停业整顿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8979 时间:2024-04-28
【单项选择题】科创板证券(股票类)发行与承销中,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人信息披露资料中与其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①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至3年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②情节严重的,对证券服务机构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③取消业务资格。④责令停业整顿
A、①②③④
B、③④
C、①②
D、①②③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人信息披露资料中与其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采取3个月至3年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对证券服务机构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参见教材P350。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