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存在( )行为。①口头、书面或者通过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②宣传推介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③以从事资金募集活动为目的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机构④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3093 时间:2024-03-30
【单项选择题】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存在( )行为。①口头、书面或者通过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②宣传推介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③以从事资金募集活动为目的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机构④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存在下列行为:(1)向《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个人募集资金或者为投资者提供多人拼凑、资金借贷等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的便利。(2)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但是通过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官网、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宣传推介的情形除外。(3)口头、书面或者通过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包括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固定比例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等情形。(4)夸大、片面宣传私募基金,包括使用安全、保本、零风险、收益有保障、高收益、本金无忧等可能导致投资者不能准确认识私募基金风险的表述,或者向投资者宣传预期收益率、目标收益率、基准收益率等类似表述。(5)向投资者宣传的私募基金投向与私募基金合同约定投向不符。(6)宣传推介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包括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私募基金交易结构、各方主要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费用安排、关联交易、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等情况。(7)以登记备案、金融机构托管、政府出资等名义为增信手段进行误导性宣传推介。(8)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资金募集活动。(9)以从事资金募集活动为目的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机构。(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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