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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基础考点:金融资产减值

来源:牛账网 作者:艾伦 阅读人数:13348 时间: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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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基础考点:


【基础考点62】金融资产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的范围

金融工具减值的范围包括: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将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不能计提损失准备。

(3) 租赁应收款。

(4) 合同资产。

(5) 贷款承诺。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除外。

(6) 财务担保合同。


2.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的计量

(1) 金融工具减值的三阶段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是否已显著增加,可以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①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③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 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提示】上述三阶段的划分,适用于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对于购 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企业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 的预计付款额,减去企业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 用损失应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 金融工具减值的账务处理

① 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该工具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企业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坏账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

预计负债(用于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如果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小于该工具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例如,从 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转为按照未来12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时,可能出现这一情况),则应当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 已发生信用损失的金融资产的核销企业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当根据批

准的核销金额:

借:贷款损失准备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坏账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

预计负债(用于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贷:贷款

债权投资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应收租赁款

其他债权投资

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还应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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