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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会《税法》基础考点:印花税纳税人

来源:牛账网 作者:艾伦 阅读人数:12879 时间: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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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会《税法》基础考点:


40

1.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

解释

书立应税凭证

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担 保人、证人、鉴定人

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

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

按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标的的产权人和买受人,不包括拍卖人

证券交易

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2.境外书立的应税凭证规定

在我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印花税。具体包括:

(1) 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

(2) 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

(3) 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销售方或者 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或者商标专用 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4) 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 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3.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1) 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 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

(3) 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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