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税局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及申报指引
来源:牛账网 作者:艾伦 阅读人数:14940 时间:2024-09-07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申报缴纳房产税。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新电子税局上线后
如何申报缴纳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呢
具体操作如下
↓↓↓
选择“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和申报】。
1.点击【新增税种】,勾选【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确定】。 2.点击对应税种卡片上的【税源采集】,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3.进行税源基础信息采集。您可以选择单笔录入或者批量导入。 若要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可点击【新增】,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据实填写土地用途、土地性质、土地取得方式等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若要填写房产税税源信息,可点击【新增】,选择【房产税税源信息】,据实填写房产用途、建筑面积等房屋信息。若存在房产出租,还需在【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模块,据实录入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等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若税源信息较多,可以依次点击【导入】-【下载模版】按钮,下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模板》或《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板》,在表中填好相关信息后,导入文件,点击【确定】并【提交】,完成税源采集。 ②若税源采集错误,可在未申报情况下点击【删除】后,重新采集。若已经申报,则需要先作废对应申报信息,再删除税源,重新采集。 ③若土地或房产产权发生转移,可点击【义务终止】,录入【土地转出时间】或【房屋转出时间】,点击【提交】。 系统会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卡片,并展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等信息。您核对无误后,勾选【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确认式申报。 若您需要查看所选税种申报及减免税明细,可点击【填表式申报】,选择【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系统会自动带出减免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填表式申报。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请联系顾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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