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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契税相关规定,下列可以作为契税计税依据的有()。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8882 时间:2025-07-02

【多项选择题】根据契税相关规定,下列可以作为契税计税依据的有()。

A、房地产的成交价格

B、出租房产的租金

C、由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的价格

D、房地产交换时的价格差额

E、房地产的重置价格

【答案】A,C,D

【解析】出租房产的租金和房地产的重置价格不可以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点评】本题考查契税计税依据。具体包括:(1)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2)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转让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注意】承受已装修房屋的,计税依据包括装修费用。(3)土地使用权出让,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4)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5)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以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为计税依据。(6)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调整)①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②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的,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③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的,承受方应以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7)房屋附属设施:①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②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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