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在审议董事人选时,下列四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股东的质疑。其中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可以担任董事的情形是( )。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2886 时间:2024-11-07


【单项选择题】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在审议董事人选时,下列四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股东的质疑。其中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可以担任董事的情形是( )。
A、甲曾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B、乙曾经担任某国有企业的经理,该企业已于2年前破产清算,乙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C、丙沉迷于买彩票,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被清偿,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D、丁曾任政府工作人员,已经辞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担任董事资格的限制规定。选项A中的甲属于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情形;选项B中的乙属于担任破产企业的经理,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情形;选项C中的丙属于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都是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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