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列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收取的款项,应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有()。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7201 时间:2024-08-25


【多项选择题】关于下列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收取的款项,应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有()。
A、返还利润
B、增值税销项税额
C、未逾期的啤酒包装物押金
D、延期付款利息
E、优质费
【答案】A,D,E
【解析】集资款、品牌使用费和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要并入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增值税销项税额不需要并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啤酒从量计征消费税,包装物押金不计算消费税。【点评】本题考查消费税计税依据,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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