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 )。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8914 时间:2024-06-17


【单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 )。
A、股东以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B、股东以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C、股东以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D、股东以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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