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正确的有()。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3326 时间:2024-04-10


【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正确的有()。
A、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B、在计算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得扣除
C、律师事务所支付给律师事务所投资者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D、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的,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A,B,D,E
【解析】选项C,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点评】本题考查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规定。1.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其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2.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征税。3.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4.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信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规定扣除办案支出的费用(30%比例内确定)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扣除标准,由各省级税务局根据当地律师办理案件费用支出的一般情况、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收入分成比例及其他相关参考因素,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确定。5.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的税率,计算扣税。兼职律师应于次月7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6.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等收入,应并入其从律师所取得的其他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8.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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