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税务师 > 备考经验 > 2021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公布!相比19年版本有哪些变化

2021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公布!相比19年版本有哪些变化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755 时间:2021-10-11

继续教育(2021年)变化解读(对比19年)

近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印发《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同时2019年修订的管理办法也就废除了,相比于上一版本,今年税务师继续教育有哪些新的要求规定?小编进行了如下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提醒:本篇文章为大家罗列的是变动较为明显的重要部分,其它细节同学们也可以点击下方链接,仔细详读一下《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新增部分:(税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标准)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视为税务师接受继续教育,按相应标准确认学时。(45分钟为一学时)

(一)担任中税协或地方税协举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班或研修班授课人、专业论坛或专题讲座演讲人。按照实际授课、演讲时间的4倍确认学时;

(二)参加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专家论证。每天确认4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40个学时;

(三)参加税务师行业执业标准制定。项目组成员每个项目确认20个学时;

(四)承担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每个项目确认20个学时;

(五)公开出版或发表涉税服务专业著作。每个项目确认40个学时;

(六)公开发表的涉税服务专业专业论文。每篇确认20个学时;

(七)参加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可确认40个学时;

(八)经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改动部分:

继续教育形式对比

2021年版本2019年版本

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研修班

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含直播)

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教育培训

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组织的财税类内部培训

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国家职业资格教育

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专业论坛、专题讲座、学术会议、学术访问等

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

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经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删减部分:(标红部分为2019年规定,在2021年新管理办法中未明确规定)

第十七条:未按照本办法完成继续教育的税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地方税协批准后可以顺延一个年度,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

(一)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的;

(二)生育休产假的;

(三)因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

(四)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原因。

注:2021年红色区域已更改为“继续教育成绩查询结果为不合格。可以在中税协补学完成。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者,根据身体情况和从业情况自主选择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长。”

同时大家需要注意,2021年新增说明:“税务师拒不接受继续教育,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由地方税协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抄送省级税务机关,记入涉税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声明:以上内容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牛账网网校整理,如有异议,请以官网为准!

备考2025年税务师考试应该提上日程了,预约2025年税务师课程不仅报名可以最高优惠300元,同时还有更多超值干货备考资料免费送给你哦,赶紧行动吧!

资料一:税务师考试《66道母题》直接刷!

资料二:税务师考试必背法条,11.15上岸就靠它,速领!

资料三:税务师5科章节思维导图(PDF版)!

资料四:税务师学霸笔记+冲刺模卷!

更多税务师考试超值资料包,点击免费领取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sws/100255.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获取验证码
热门标签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