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涉税处理 > 哪些凭证不属于征收印花税的范围

哪些凭证不属于征收印花税的范围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0846 时间:2023-11-2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小新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青春并不像一袭新衣,好像我们仔细少穿一点就可以保持簇新似的。青春,当我们有它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每天穿用它,而它则很快就会消逝。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

3、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补充: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是按次还是按期缴纳?

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次也可以按年缴,具体分析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三)项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比如《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通告》(厦税通告2022年第2号)规定,纳税人按期申报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按季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

根据上述规定,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但没有按季度申报缴纳的。

哪些凭证不属于征收印花税的范围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一:真的可以做到报税不加班,不出错了!

资料二:增值税、个税、社保…网上报税申报流程(电子版分享)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四: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sscl/510545.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