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缮费可否在不同租期扣除?财产租赁所得修缮费用怎样扣除?
来源:牛账网 作者:陈晴晴老师 阅读人数:20774 时间:2019-07-29
导语: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是没有签订修缮费是谁扣除的,很多人对于“房屋修缮费可否在不同租期扣除?”这个问题不是很了解,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首先要了解出修缮房屋的费用是谁的责任,知道责任之后才能知道可以在租期里面扣除不,下面牛账网小编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房屋修缮费可否在不同租期扣除?财产租赁所得修缮费用怎样扣除?”相关问题。
一、房屋修缮费可否在不同租期扣除?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和第二百二十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修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的规定,如果您与房东没有约定应该由您承担房屋维修义务的话,那么在您正当使用房屋的情况下,因房屋本身问题进而产生的房屋维修费用,应该由房东来承担.也就是说,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东不应该从您的押金里面扣除修房子的费用.

二、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由谁承担
问:我在县城租了一套房子,每逢下大雨,房子都会漏水,因为在租房子的时候没有约定房屋的修缮问题,于是我联系房东,要求房东修缮房屋,但房东不愿意,请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答:你好,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应由房东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你们之间既然没有约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房东应承担修缮房屋的义务.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在你要求房东修缮房屋后,房东未在合理期限内修缮的,你可以自行修缮,然后要求房东支付修缮费.
三、财产租赁所得修缮费用怎样扣除??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些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某人在2009年6月份发生税法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7000元,如何扣除,有无期限规定?
答案:
某人在2009年6月份发生税法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7000元,自2009年7月份起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开始扣除修缮费用800元,直至2010年3月份扣除剩余的600元为止。
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规定,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二)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提示:如果是转租行为,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的如下次序扣除: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总结:房屋修缮是不能在不同租期里面扣除的,因为这个是房东的责任,是需要房东支付修缮费用的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小编有关房屋修缮费可否在不同租期扣除?财产租赁所得修缮费用怎样扣除?给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会计类的相关知识的,敬请关注牛账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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