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事项通知书在哪个地方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样式)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2652 时间:2023-09-02
税务事项通知书在哪个地方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样式),很多小伙伴对这方面不是特别了解,小编今天特此整理了相关内容放在下文,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阅读以下文章吧。
第一种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办理的前置条件是:
1、纳税人的状态为正常户;
2、不是风险纳税人;
3、至少要存在一条有效银行账户信息;
4、如果有正在办理中的发票票种核定申请,是不允许重复申请的;
5、纳税人存在有效的已生效的增值税税种;
线上办理入口: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符合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办理资格】-【现在去办理】。(该功能仅为新办纳税人)
【二】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办税桌面】-【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或者直接在搜索栏搜索“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即可。
第二种方式:在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现在是除了网上申请方式外,也可以携带办税指南中规定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办理的资料在官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领用发票】-【发票票种核定】这个模块进行查看了解。
关于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1、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中规定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自2018年8月1日起,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2、非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增值税专用发票为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其他种类发票,除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确认的高风险等情形外,即时办结(注:办税指南列明及时办结的事项,通过电子税务局全流程无纸化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事项办结时限不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环节时限。
如何查询办理进度:
提交“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后,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以及【税务事项通知书打印】的模块查看办理进度和审批结果。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审批进度。
上述有关税务事项通知书在哪个地方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样式)的内容大家应该都略知一二了吧,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注册牛账网会员,我们有一对一的老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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