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涉税处理 > 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与纳税申报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0826 时间:2023-07-1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莎莎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对于企业所得税,大家都不是陌生的,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那么“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与纳税申报”的问题处理有很多不大明白,就让小编来告诉你吧,希望写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与纳税申报”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到你,看完文章后觉得有不足的可以给小编提出意见,喜欢的可收藏起来哦。

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纳税年度

(1)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3、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4、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5、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6、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看完上述“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与纳税申报”的讲解是不是明白“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与纳税申报”怎么办了,希望对你们的工作有帮助。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会计老师,会一一为大家解答难题的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一:真的可以做到报税不加班,不出错了!

资料二:增值税、个税、社保…网上报税申报流程(电子版分享)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四: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sscl/404551.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