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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签订的增值税筹划方法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376 时间: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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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每个公司都是是国家的纳税人,那么对于“有关合同签订的增值税筹划方法”这块,有很多问题,下面小编就“有关合同签订的增值税筹划方法”这个内容为大家好好解释解释。

甲企业属于生产销售高档家具,2020年6月份销售自产的高档家具1000万元,并负责安装,收取安装费200万元,假设均为不含税收入。

注意:

1、不属于混合销售,可以分别核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如果在一份合同中分别注明销售货物和销售建筑服务的金额,销售按照13%,按照按照9%。

2、若是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销售货物的合同,一份是销售建筑服务的合同,则货物销售合同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销售建筑服务按照3%的增值税税率(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税率计征增值税)。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月20日颁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第一条给予了明确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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