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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消费税的相关税务规定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258 时间: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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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接触会计的新人“卷烟消费税的相关税务规定”会有些不清楚,今天我就给大家整理了“卷烟消费税的相关税务规定”相关知识点,希望通过以下的的内容可以深入了解会计知识,一起来学习吧!

1、消费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2、卷烟消费税征收环节: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均征收消费税。具体规定为:

(1)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

(2)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3、卷烟消费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双重征收的形式:

(1)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36%加O.003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5%

详细的分录都在上文说明了“卷烟消费税的相关税务规定”或许了解了,那么关于“卷烟消费税的相关税务规定”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主要为大家总结的而关于税务的相关知识内容了,欢迎各位会计人员关注咨询我们,也能不断地学习更多写字楼出售税费等相关的税务实操内容,全面的提高自己的税务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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