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1326 时间:2023-06-12
又是一年的夏季到了,高温带来的影响让人很难受,但是也不外乎有人情存在,一些企业会给员工发放一些防暑降温费以表慰问,那各位财务小伙伴们,你们知道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税务处理怎么做吗?不知道的也没关系,解答内容小编都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接着往下看吧。
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税务处理如下所示:
(一)增值税
1.现金方式
防暑降温费如果通过现金形式发放,不涉及增值税。
2.实物方式
(1)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a.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b.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c.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2)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为集体福利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买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及药品,允许抵扣进项税。购入防暑降温用品要判断是否为劳动保护用品,如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而对于不是岗位所需物品则为福利性质,属于职工福利费用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当月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计征个税,例如部分企业食堂在夏季额外准备一些防暑降温食品,像西瓜、绿豆汤等,如果是集体享用的则无需并入员工工资缴纳个税。
(三)企业所得税
1.与固定薪金一起发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固定薪金一起发放的防暑降温费作为工资薪金列支应满足以下条件:
a.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b.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c.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d.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e.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简单来说,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企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发放金额应符合该行业地区水平,拿天津举例,企业2022年每月通过薪金方式发放的防暑降温费不应高于224.3元。
2.非薪资方式发放
防暑降温费通过非薪资方式发放的,应当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标准,即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