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涉税处理 > 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分摊?

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分摊?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531 时间:2022-03-14

  软件企业有销售硬件和软件,公司购入房产产生的进项税额,是否要在软件和硬件之间分摊?如果分摊要怎么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四、六条的规定,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企业购买的是办公厂房,不是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等,且同时还有销售硬件产品。所以,进项税额需要按照成本或销售比例进行分摊,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比例。

  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分摊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小伙伴们还想了解更多的会计考证信息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可以帮您解决考证就业等一系列的学习难题,您还在犹豫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一:真的可以做到报税不加班,不出错了!

资料二:增值税、个税、社保…网上报税申报流程(电子版分享)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四: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sscl/157703.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