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涉税处理 > 超定额未申报纳税行为是否定性为偷税

超定额未申报纳税行为是否定性为偷税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643 时间:2022-01-0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森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我们知道,申报纳税是每个企业每个月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关于税务上申报纳税的一些常见问题处理方法,大家知道吗?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看吧!超定额未申报纳税行为是否定性为偷税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其定额.《福建省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以当期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填报纳税申报表,并缴清税款.(一)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20%的;(二)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三)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范围以外,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缴纳税款的;(四)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

纳税人定期定额如何申报纳税?

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以当期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填报纳税申报表,并缴清税款.

(一)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20%的;

(二)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

(三)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范围以外,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缴纳税款的;

(四)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

关于超定额未申报纳税行为是否定性为偷税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现注册会员即可领取免费做账大礼包,六重豪礼,只等你来带回家,赶紧行动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一:真的可以做到报税不加班,不出错了!

资料二:增值税、个税、社保…网上报税申报流程(电子版分享)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四: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sscl/127329.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