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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哪些财政资金才是否可以作为不征收入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0651 时间: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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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哪些财政资金才可以作为不征收入?对于企业不征收入的内容是每个会计人员都要了解的。据小编所知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财政补贴、返还等资金,另一种是专项用途的资金。具体的不征收入内容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相信大家看过之后会对处理相关工作有益处的。如果各位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都可以来牛账网咨询在线答疑老师,老师将会第一时间为您答疑解惑。

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主要有两大块,一是财政补贴、返还等资金;二是专项用途的资金。

对于补贴与返还的资金,我们己经专门说过,要并入收入总额申报纳税;

对于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按规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但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同时,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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