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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在北京某教育公司任职多年的员工黄某被公司派往美国工作3个月,2021年1-9月份北京公司每月支付黄某工资20000元,在美国工作期间,工资由公司设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支付,每月折合人民币20000元,每月由该分支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00元;黄某取得美国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15000元,按美国的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500元。2021年黄某在美国工作3个月取得的所得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元。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7476 时间: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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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2021年9月,在北京某教育公司任职多年的员工黄某被公司派往美国工作3个月,2021年1-9月份北京公司每月支付黄某工资20000元,在美国工作期间,工资由公司设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支付,每月折合人民币20000元,每月由该分支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00元;黄某取得美国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15000元,按美国的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500元。2021年黄某在美国工作3个月取得的所得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元。

A、0

B、885

C、1500

D、637.14

【答案】D

【解析】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15000×(1-20%)-5000×12]×20%-16920=21480(元),综合所得抵免限额=21480×[20000×3+15000×(1-20%)]÷[20000×12+15000×(1-20%)]=6137.14(元),境外已经缴纳税款=1000×3+2500=5500(元),所以在我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为=6137.14-5500=637.14(元)【点评】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抵免限额的计算。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税收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允许在抵免限额内从其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来源于一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综合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经营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其中:1.来源于一国(地区)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依照我国规定计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合计2.来源于一国(地区)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依照我国计算的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3.来源于一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该国(地区)的其他分类所得按我国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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