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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规定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0905 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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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一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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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

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考生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上的通知。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原注册证书;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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