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的发票丢失了怎么操作?
来源:牛账网 作者:张红 阅读人数:12708 时间:2019-10-17
代开的发票丢失了怎么操作? 代开发票必须是政府部门才能开具,开票人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而代索票人开具发票的行为均属于虚开发票。由于代开发票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代收各种税费,不必付出太多的劳动,也不用负担风险,又给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那如果代开的发票丢失了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有关代开发票的相关问题解答吧。
代开的发票丢失了怎么操作?
购买方丢失未认证的“抵扣联”
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购买方丢失已认证的“抵扣联”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购买方未认证的“抵扣联”、“发票联”都丢失
买方应用销售人员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一致的是专用发票复印件和销售人员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证明书”,作为增值税进口税额的扣除证明书。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和“证明书”留待审查。
销售方全部联次丢失
发票丢失、被盗、损毁致无法辨认代码或号码、灭失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备案。
代开发票
1、纳税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转让取得的不动产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以下为条件申请资料:申请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为一份的受让人身份证明受让人为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为一份的受让人为单位时,应登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及登记证明、转让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
(1)出租方身份证原/复印件;
(2)出租方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不动产产权证原/复印件、无产证的购房合同(协议)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镇级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首次办理需提供);
(4)租赁合同原/复印件;
(5)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方为单位的,提供社会信用登记证复印件(首次办理需提供)。
3、代开其他发票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 ;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小编有关代开的发票丢失了怎么操作?给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会计类的相关知识的,敬请关注牛账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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