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增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分录怎么编制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3416 时间:2023-08-17
初次接触会计的新人“纳税调增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分录怎么编制”会有些不清楚,今天我就给大家整理了“纳税调增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分录怎么编制”相关知识点,希望通过以下的的内容可以深入了解会计知识,一起来学习吧!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怎么做账?不知道你所在的企业有没有这样的经历:企业已经纳税调整过的业务招待费,仍然需要再次进行纳税调整并补缴企业所得税。作为会计人员,你知道该怎么做相关的会计分录吗?具体内容请看下文,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纳税调增业务招待费补交的所得税:1、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缴纳后: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用应注意的是: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纳税调增业务招待费会计分录通常上文的介绍,小编老师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了。其实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缴税按照月度或者季度进行预缴,对于应收纳税额的核算与挑战都是有相关规定,企业业务费用纳税的调整一般都是在汇算清缴前15日内进行申请的。
详细的分录都在上文说明了“纳税调增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分录怎么编制”或许了解了,那么关于“纳税调增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分录怎么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小编就介绍到这里啦,您明白了吗?这里是牛账网哦,一个专门为会计人准备的学习平台,如果您是会计工作者,会计学习者,会计爱好者等等,有关会计方面的知识和问题,您都可以关注和收藏牛账网,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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