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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过坏账的应收账款收回时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707 时间: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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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接触会计的新人“计提过坏账的应收账款收回时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会有些不清楚,今天我就给大家整理了“计提过坏账的应收账款收回时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相关知识点,希望通过以下的的内容可以深入了解会计知识,一起来学习吧!

计提过坏账的应收账款收回时的会计分录,一般企业的应收账款收不回来时,会作为坏账准备进行处理,那么遇到过坏账的应收账款收回时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内容是小编的处理方式,大家可以参考小编的处理方式,如果你有更好的观点,可随时跟我们的答疑老师进行探讨。

计提过坏账的应收账款收回时的会计分录

答:坏账收回时的会计分录是:

1、计提坏账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发生坏账损失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3、收回已冲销的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税前扣除要求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可以在税前扣除.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详细的分录都在上文说明了“计提过坏账的应收账款收回时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或许了解了,那么关于“计提过坏账的应收账款收回时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相信各位财务小伙伴看完本文一定会有所收获的,如若各位财务人员想要学习更多的财务知识,或想要提问其他的问题,欢迎大家咨询牛账网的在线客服电话,即可向专业答疑老师订购相关视频课程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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