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不动产如何写会计分录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328 时间: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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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不动产的会计处理借:工程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造不动产,购入基建材料依法取得专票所涉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按照现行税收相关规定,所涉进项税额可分两年进行抵扣,首年抵扣进项税额全额的60%,次年可抵扣余下的40%;
企业购入不动产缴纳的契税如何做账?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只能采用成本模式核算,并且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这里的相关税费,包括契税.
因此,对于企业购入不动产缴纳的契税,可以做"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原值是"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简称,亦称"固定资产原始成本"、"原始购置成本"或"历史成本".
固定资产原值进行固定资产核算、计算折旧的依据.指企业、事业单位建造、购置固定资产时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包括建造费、买价、运杂费、安装费等.
其对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企业不动产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第二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案例】
A公司为了办公便利购买了一层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共花费330万元,购买不动产增值税税率为10%。则,A公司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计算如下:
A公司可抵扣进项税=330-330÷(1+10%)=30(万元);
第一年可抵扣进项税=30×60%=18(万元);
第二年可抵扣进项税=30×4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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