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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货物赔偿会计分录怎么做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216 时间: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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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出了“收到货物赔偿会计分录怎么做”的几个要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所以,如果各位朋友也对“收到货物赔偿会计分录怎么做”感兴趣的话,不妨一起来看一看!

借: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等

其他应收款物流公司

贷: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将来收到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出口货物因质量问题支付索赔款,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出口产品由于质量问题赔偿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第三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一)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三)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四)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五)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六)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对于第(一)、(二)、(四)项,企业还需报送关联企业交易信息.

所以,如超过以上期限请按规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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