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货物运输业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037 时间: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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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你收到运输业的专用普票(因运输业属地税管),可按票面价格的7%扣除。即票面价1000元,你可扣除1000*7%=70
分录:
借:材料相关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70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本章本节“一”所述不并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扣除率
外购货物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1)外购固定资产,因其自身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另外,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业产品除外)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2)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3)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
(4)从2003年ll月1日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以下简称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均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和监督。凡已委托给其他部门管理的,必须依法收回。
从2003年ll月1日起,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纳税人必须经主管地方税务局认定方可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经地方税务局认定的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不得作为记账凭证和增值税抵扣凭证。
(5)从2003年l2月1日起,国家税务局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所有运输发票与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进行比对。凡比对不符的,一律不予抵扣。对比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并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开具或取得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单位进行处罚。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抵扣2003年ll月1日起取得的运输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应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填报《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制文件及电子信息,未报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7)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l0月31日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抵扣,超过90天的不得予以抵扣。
(8)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东北以外地区固定资产除外)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的(手写无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9)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0)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1)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凡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运输清单,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2)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3)自2007年l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运发票,必须是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新版货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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