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外在表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税收职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减免税款借方有余额如何结转问题的解答。
减免税款借方有余额如何结转如果当月应交增值税未全部缴纳,未缴部分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如果当月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大于当月应交增值税额,多交部分则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结转时,会计分录如下:结转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未交金额)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未交金额)结转当月多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多交金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多交金额)结转之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应无余额.如果期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为借方余额,其借方余额表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减免税款包括哪些?法定减免是减免税的一种分类.凡是由各种税的基本法规定的减税、免税都称为法定减免.它体现了该种税减免的基本原则规定,具有长期的适用性.法定减免必须在基本法规中明确列举减免税项目、减免税的范围和时间.如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用品等免税.临时减免又称"困难减免",是指除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以外的其他临时性减税、免税,主要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某些特殊的暂时的困难.而临时批准的一些减税免税.它通常是定期的减免税或一次性的减免税.如纳税人遇有风、火、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纳税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给予定期的或一次性的减税、免税照顾.特定减免特定减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税收的基本法确定以后,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所作的新的减免税补充规定;二是在税收基本法,不能或不宜一一列举,而采用补充规定的减免税形式.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减免税款借方有余额如何结转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小伙伴们还想了解更多的会计考证信息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可以帮您解决考证就业等一系列的学习难题,您还在犹豫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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