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收回后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879 时间:2022-01-17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收回后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
A.在途物资
B.委托加工物资
C.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D.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如果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则销售环节就不再征收消费税了,所以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支付加工费用、消费税和增值税时: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上述分录中的进项税额是因为发生加工费用,从而确认的加工费用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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