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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汇算清缴什么时候办理?

来源:牛账网 作者:晓彬老师 阅读人数:11738 时间: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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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是企业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那么2021年的汇算清缴是在什么时候呢?税款怎么计算呢?一起来看。

一、什么时候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二、哪些人应当办理汇算清缴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三、税款如何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步∶计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以下简称"经营主体")的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主体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

成本、费用∶ 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 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第二步∶计算个人来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应纳税所得额。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的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2.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只减除一次上述费用和扣除。

3.综合所得分别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专项扣除∶ 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5.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6.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以上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汇算清缴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会计类问题,可以关注牛账网会计网校,专业的答疑老师会给您解答,并且现在注册就送做账大礼包,还在等什么?赶紧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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