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错作废有哪个损失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098 时间: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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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退回后作废对开票方是没有损失的。但是前提是发票要符合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e68a84e799bee5baa631333431346436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
假如开出发票,已经跨月,但被退回。需注意虽然对开票方没有损失,但是开票方需开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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