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征税对象是谁?契税法律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0757 时间:2023-07-02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谁?契税法律制度是如何规定的,下文将为大家详细的解答,相关的分录已为大家一一在下文列出,不清楚的小伙伴一起来阅读下文吧。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
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⑵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⑶房屋买卖: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①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②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③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注意:
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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