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房产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5163 时间:2023-07-04
最近有不少的会计小伙伴,来咨询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问题,这个问题是很简单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接下来就“小规模企业房产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在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并且,同时还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减征50%的优惠政策。
截至2019年2月18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印发文件,均按照50%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山东省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节选)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由小编为大家解惑吧。下文由详细的相关讲解,有兴趣的会计小伙伴可不要错过哦。小规模企业房产税减半征收的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在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并且,同时还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减征50%的优惠政策。
截至2019年2月18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印发文件,均按照50%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山东省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节选)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小规模企业房产税减半征收的政策”为大家介绍完了,有关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事宜。其实看完之后是不是感觉也并没有很难,不如点击下方链接关注我们的网站免费领取相应的资料包,继续学习更多的会计知识吧!小规模企业房产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世界千变万化,学习紧跟计划,会计学理论应该学,会计实操必然学,理论+实操两手一抓,会计两眼不在花,牛账网海量会计干货资料等你来取。
资料二: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四:既然已决定半路出家做会计,就让自己看起来更专业一点吧!
动动手指,敲敲键盘,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赞